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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违章施工导致电力设施破坏案例

更新时间:2021-11-12 09:59:42 文章来源: 浏览量:7646 字号:【 【打印本页】


以案释法—违章施工导致电力设施破坏案例


      一、案情简介
      2021年4月7日17:00,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接到国网天津电力公司电缆分公司举报:和平区福安大街附近,某工程项目在未取得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施工作业行政许可,且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施工,与地下35千伏电缆发生触碰,造成线路破坏事故,重要用户短暂停电,损失负荷0.9兆瓦。

二、调查与处理
      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实地勘查、调查问询、固定证据等工作。经调查,施工单位在未采取安全措施且未取得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工,造成工程机械破坏35千伏线路。执法人员对该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进行询问,该负责人确认了违法施工造成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执法人员严格依据程序,对该工程建设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施工,同时要求电缆公司要加强安防力量,做好看护工作。在事故发生后,市工信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做出批示,组织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国资委、市轨道交通集团等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研究加强电缆设施保护工作,部署了一系列务实举措,及时有效遏制了事故多发势头。

三、法律分析
      本案中,违法施工单位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破路施工,致使35千伏电缆线路受到外力破坏,引发重要用户停电。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二条、《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执法人员依据《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三十条,责令项目建设单位停止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施工作业,要求办理相关行政审批,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恢复施工。

四、典型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高速发展,管网、地铁等一大批地下设施建设工程陆续开工,电缆遭外力破坏情况时有发生。电缆线路被外力破坏后,经济损失大、抢修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在本案中,电力企业落实线路运行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线路运行维护工作,并依法向电力主管部门举报;稽查总队第一时间严格执法,有效处置,防止事故影响进一步扩大;电力主管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形成多部门保护电力设施的工作合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