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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解读《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

更新时间:2020-06-19 16:40:56 文章来源: 浏览量:10447 字号:【 【打印本页】

工信部解读《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

 

经国务院批准,工业和信息化部第52号令近日公布了《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负责同志对《名录》进行了解读。

 

问:《名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答:我国是《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原始缔约国。为履行《公约》义务,国务院于1995年12月27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其中第三条规定,各类监控化学品的名录由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1996年5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原化学工业部公布《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

2019年11月25日至29日,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召开了第二十四届缔约国大会,会议通过了《对<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关于化学品的附件>中附表1(A)节进行修改》(C-24/DEC.4),以及《对<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关于化学品的附件>中附表1节进行修改》(C-24/DEC.5)等2个决议,合计增列6项附表1化学品。2019年12月10日,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技术秘书处向各缔约国发出照会,将拟增列的6项附表1化学品中部分性质结构相似的化学品合并调整为4项。

按照《公约》有关规定,我部启动了增列有关监控化学品的国内立法程序,对《名录》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

 

问:《名录》修订过程中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按照规章立法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有关专家对缔约国大会决议中化学品中文名称进行复核,通过外交途径将有关化学品中文名称修订情况反馈给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二是研究形成《名录(修订草案)》。三是征求《公约》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意见,并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部门户网站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四是按程序报请国务院批准《名录(修订草案)》。

 

问:本次《名录》修订了哪些内容?

 

答:本次修订在第一类监控化学品中增列以下4项,作为第(9)至(12)项:
(9)N-{1-[二烷基(少于或等于10个碳原子的碳链,包括环烷)胺基]亚烷基(氢、少于或等于10个碳原子的碳链,包括环烷)} -P-烷基(氢、少于或等于10个碳原子的碳链,包括环烷)氟膦酰胺和相应的烷基化盐或质子化盐
例如:
N-[1-(二正癸胺基)亚正癸基]-P-正癸基氟膦酰胺 (2387495-99-8)
N-[1-(二乙胺基)亚乙基]-P-甲氟膦酰胺      (2387496-12-8)
(10) N-[1-二烷基(少于或等于10个碳原子的碳链,包括环烷)胺基]亚烷基(氢、少于或等于10个碳原子的碳链,包括环烷)氨基氟磷酸烷(氢、少于或等于10个碳原子的碳链,包括环烷)酯和相应的烷基化盐或质子化盐
例如:
N-[1-(二正癸胺基)正亚癸基]氨基氟磷酸正癸酯  (2387496-00-4)
N-[1-(二乙胺基)亚乙基]氨基氟磷酸甲酯        (2387496-04-8)
N-[1-(二乙胺基)亚乙基]氨基氟磷酸乙酯        (2387496-06-0)
(11) [双(二乙胺基)亚甲基]甲氟膦酰胺          (2387496-14-0)
(12) 氨基甲酸酯类(二甲胺基甲酸吡啶酯类季铵盐和双季铵盐)
二甲胺基甲酸吡啶酯类季铵盐:
1-[N,N-二烷基(少于或等于10个碳原子的碳链)-N-(n-羟基,氰基,乙酰氧基)烷基(少于或等于10个碳原子的碳链)]-n-[N-(3-二甲胺基甲酰氧基-α-皮考啉基)-N,N-二烷基(少于或等于10个碳原子的碳链)]二溴癸铵盐(n=1-8)
例如:
1-[N,N-二甲基-N-(2-羟基)乙基]-10-[N-(3-二甲胺基甲酰氧基-α-皮考啉基)-N,N-二甲基]二溴癸铵盐                  (77104-62-2)
二甲胺基甲酸吡啶酯类的双季铵盐:
1,n-双[N-(3-二甲基胺基甲酰氧基-α-皮考啉基)-N,N-二烷基(少于或等于10个碳原子的碳链)]-[2,(n-1)-二酮]二溴烷铵盐(n=2-12)
例如:1,10-双[N-(3-二甲胺基甲酰氧基-α-皮考啉基)-N-乙基-N-甲基]-2,9-二酮-二溴癸铵盐                         (77104-00-8)
将第一类监控化学品原第(9)至(12)项调整为第(13)至(1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