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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机、工业锅炉能效提升专项监察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9-07 19:12:23 文章来源: 浏览量:3970 字号:【 【打印本页】

  

津工信稽〔201718

 

关于开展电机、工业锅炉能效提升

专项监察的通知

 

各区节能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依法推进工业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7387号)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决定开展电机、工业锅炉能效提升专项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察对象

我市2家电机使用企业、9家工业锅炉使用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监察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节能监察办法》、《工业节能管理办法》、《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二、三、四批)等。

三、监察内容

1.电机能效提升专项监察。对重点用能企业电机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2.工业锅炉能效提升专项监察。对重点用能企业工业锅炉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四、监察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

列入监察名单的企业应对照监察内容开展自查,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填写自查表格(自查表格格式请登录http://www.tjgxjc.org下载),于915日前将自查表格(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czd-2@tjeic.gov.cn

(二)现场监察

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于9月下旬开展现场监察,请有关区节能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协助做好监察工作。

五、结果运用

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电机、工业锅炉能效提升专项监察企业名单

2.电机能效提升专项监察企业自查表

3.工业锅炉能效提升专项监察企业自查表

 

 

 

201796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稽查二队  王延阳

杨亚鹏

电  话:022-23309349

  真:022-23309349

  箱:jczd-2@tjeic.gov.cn

  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星光路805楼)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