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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副总队长卢贤进在2017年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更新时间:2017-01-23 19:40:14 文章来源: 浏览量:6602 字号:【 【打印本页】

  开拓创新  积极作为
全面推进工业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安排
 
 
       2016年,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的正确领导下,稽查总队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市工信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委中心工作,着力加强执法体制机制建设、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思路举措,积极主动作为,盐业、节能、清洁生产、电力、监控化学品等领域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16年工作回顾及主要绩效
 
(一)坚持创新实践,积极作为,工业执法工作再上新水平
 
        2016年,总队围绕依法履行盐业、节能、清洁生产、电力、监控化学品等五大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共计履行行政执法职权55项,履职率100%。累计出动6290人次、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4433次、作出行政处罚案件94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8份、节能监察建议书21份,案卷合格率100%。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顺应盐改,管疏并举,维护食盐市场秩序稳定。
       一是开展食盐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的专项检查。坚持企业自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深入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对执行国家食盐产品质量标准,落实食盐专营许可证制度,执行食盐批发价格,食盐储备应急保障措施以及按区域供应等情况进行检查,积极做好监管和服务。推动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专营企业食盐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排查食盐生产源头不安全隐患,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有效防范食盐质量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食盐市场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加强对全市范围内的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副食超市、食盐零售网点,以及餐饮业、学校和工地食堂、副食小作坊等食盐用户进行检查,依法对销售贩卖假冒食盐的违法商户进行查处。协调市公安、市场监管委、卫生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了盐改时期我市食盐市场秩序持续安全稳定。
       三是建立联动机制,运用刑法查办涉盐大要案。主动协调市公安刑侦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治理违法经营“钉子户”,运用刑法和司法解释从严打击涉盐犯罪。联合公安汉沽分局捣毁非法加工储藏贩卖假冒食盐特大窝点,依法查办滨海重兴盐业销售有限公司制售假冒食盐涉盐案件,现场查获非法购进并加工包装的各类盐产品103吨,查获大量仿冒包装和制假工具,并对嫌疑人刑事拘留。联合公安蓟县分局查获将工业原盐贩销给食品腌制厂涉盐案件,现场查获工业原盐27吨,对4名嫌疑人刑事拘留,批捕2人。联合公安宁河分局查获将工业原盐贩销给食品腌制厂涉盐案件,现场查获工业原盐23.5吨,对3名嫌疑人刑事拘留,批捕1人。几起案件的查处打击极大地震慑了涉盐违法分子。
       四是积极做好盐业体制改革宣传引导。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市场监管委、市盐业总公司等部门,以“5.15”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活动日为契机,加强食用碘盐安全及盐业体制改革精神宣传。向广大市民宣传盐业法规、科学补碘知识和《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解读摘要》,引导消费者提高食盐安全意识,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销售假冒食盐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6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280人次,检查农贸批发市场、食盐零售商户及食品加工、餐饮酒店、学校和职工食堂等用盐单位累计13500户次,查处各类涉盐违法行为125起,作出行政处罚92件,捣毁非法加工储存贩卖假冒食盐窝点23个,收缴假冒食盐包装袋(箱)13万个,查获假冒伪劣盐产品670余吨。移送涉嫌非法经营食盐犯罪案件3起,经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依法对嫌疑人刑事拘留8人,批捕3人,取保候审5人。通过严查严打,较好地维护了盐业体制改革期间我市食盐市场秩序稳定。
 
2、突出重点,纵深推进,节能执法取得新成效。围绕国家去产能提能效工作部署,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工作,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00人次,监察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评估机构151家,考核驻津万家企业22家,检查公共机构室内温度控制20家,对289座工业锅炉房,415台燃煤工业锅炉进行了专项检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9份,节能监察建议书21份,作出行政处罚1件,罚款9000元。
        一是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对我市钢铁、合成氨等企业能耗限额标准贯标,水泥行业执行阶梯电价,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和落后燃煤工业锅炉等五个行业领域开展专项监察。采取监察前专题培训、深入企业查验台账、核算能耗数据、现场勘察耗能设备、出具评审监察报告的方式,累计出动350人次,对我市116家重大工业节能企业进行了专项监察,累计检查各类机电设备14198台。经检查,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企业2家,在用落后机电设备560台,在用落后燃煤工业锅炉4台,对21家不符合国家重大工业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企业下达了节能监察建议书。总队克服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等困难,按时完成专项监察任务,做法与成效得到国家工信部和市工信委的充分肯定。
        二是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综合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对我市143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备案、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填报、能源审计、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情况进行了综合执法检查。经检查,未按规定进行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备案或能源管理负责人不符合规定的企业24家,未按规定开展能源审计的企业12家,未按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企业2家,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38份,对限期内仍未整改的一家企业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罚款9000元。通过对重点用能单位的依法监管和实施处罚,有效地维护了节能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提高了节能执法的威严性,震慑和警示作用明显。
        三是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节能评估机构专项检查。采取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市2013年批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项目建设内容、以及能评报告等内容。其中,抽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个,节能评估机构2家,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超期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的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有效推动了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是开展公共机构夏季室内温度控制管理专项检查。总队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市商务委、市图书馆等20家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夏季室内温度控制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累计出动100余人次,设置监测点数174个,检测空调控制区域3200平方米,对4家空调温度设置不符合规定、空调运行管理人员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空调节能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单位提出了整改建议。天津电视台对专项检查进行了跟踪报道,有效扩大了节能执法的社会影响,为倡导全社会节约用电、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新风尚起到了宣传和示范作用。
       五是开展对我市燃煤工业锅炉改燃治理情况专项检查。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会议精神12条措施》等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总队联合各区主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市燃煤锅炉改燃工程落实情况进行了拉网式专项检查。累计出动300余人次,深入我市10个区289座锅炉房,集中对415台燃煤工业锅炉改燃治理情况进行实地核准检查,针对全市燃煤锅炉改燃治理现状及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为市政府开展工业企业燃煤污染治理,促进和改善京津冀空气质量提供了真实有效依据。
       六是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督查工作。2016年,我市先后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15次,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总队启动应急方案,周密组织,全员参与,组成6个督查小组。累计出动110余人次,采用巡查、抽查的方式,深入本市9个区县的50余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49家重点工业企业采取限产减排措施和24家粉末站停产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抽查,为市工信委督查停限产企业和落实预警应急措施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3、严格监管,源头治污,清洁生产执法取得新进展 。
       一是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以及市工信委《关于美丽天津一号工程200家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我市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火电、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118家大气污染工业企业以及18家涉重企业进行了书面检查。对22家大气污染工业企业及1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企业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对其中一家未在整改期内完成审核的企业进行了5万元行政处罚,在全系统起到了很好的震慑和警示作用,确保我市“清新空气行动”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是开展水污染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市工信委的工作部署,对全市纺织、印染、化工、农药等十大行业66家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强制审核专项检查,督促企业通过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达到减少水污染排放和节能增效的目标任务。经检查,对5家不按照规定要求实施审核的企业下发了清洁生产责令改正通知书。
       三是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企业公开信息专项检查。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对2016年被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内的13家排污企业进行了检查,经检查,有11家企业均借助企业官方网站、地方政府网站、以及城市快报等途径公布相关信息,对2家不按照规定公布信息的企业下发了清洁生产责令改正通知书。
       四是开展企业建立健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及计量器具配备专项检查。对23家企业建立健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1家未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制度的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规范了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同时,采取“双随机”的方式,对25家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中的5家机构、5份审核报告,通过聘请行业专家,召开评审会的形式,从报告格式规范性、内容真实性、行业水平专业性等方面全面评估,并提出55条建设性意见,对规范机构编写报告,提高清洁生产报告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
 
4、创新机制,优化模式,电力执法实现新突破。
       一是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用电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累计出动260余人次,对本市110家重点工业企业安全用电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变电站163个、变压器240台、计量表180套。对存在安全隐患的25家企业,依法下达了行政警告和责令改正通知书。通过执法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工业企业安全用电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有针对性的制订执法工作计划,开展工业企业用电安全专项治理,推动工业企业用电管理制度的落实提供了保障。
        二是开展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为确保达沃斯论坛期间我市用电安全,总队联合市公安局、市电力公司,先期对重点线路开展隐患排查。针对达沃斯论坛主会场供电高压线下存在的线下违章加油站、违章建筑物和堆放施工垃圾等3处重大安全隐患,组织现场取证,固定违法证据。在市公安局、西青区政府、电力公司的大力配合下,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通过现场勘察、制定处置方案、明确权属单位、落实属地政府责任主体等措施,确保了达沃斯论坛开幕前对违章加油站和建筑物的迁移拆除。
        三是开展规范供电秩序专项检查。为加强对本市供电企业管理,规范供电秩序,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10家供电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围绕供电范围、设备采购、受理申请、服务用户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做到了国网供电营业区域的全覆盖。通过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属地政府对电力企业的监督职能,促进了电力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障供电秩序的自律意识。
       四是开展电力执法调研和经验总结推广工作。为推动本市各区有序开展电力执法工作,总队深入蓟州区和滨海新区开展工作调研,总结推广蓟州区街乡镇三层级网格化管理模式,以及滨海新区落实街镇属地责任的经验做法。在调研总结的基础上,召开各区主管部门负责人会议,将两个区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为构建多部门参与、落实属地责任、协调解决电力执法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提供了机制保障。
 
       5、认真履职,稳步规范,监控化学品执法实现常态化。在委托过渡期内,会同委经济运行处共同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危化品行业监管。累计出动20人次,对我市4家监控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重点对企业的原料和成品的出入库台账、销售记录等原始生产记录和企业的中英文视察前情况介绍等国际视察的准备材料进行考核,严格考核生产许可情况,掌握监控化学品审核内容及核算方法。
 
(二)坚持目标管理,强化监督,依法行政制度规定得到落实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目标责任管理。依据《天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为强化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保证依法行政,总队编制了2016年度工作要点,并分别与各执法部门分层级分岗位签订了行政执法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及考核内容,完善了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强化了目标任务落实,做到了目标到部门,责任到岗位。
 
      2、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和依据。坚持把落实执法工作责任和查办案件质量作为执法监督工作重点,强化对各执法部门、各执法岗位日常执法活动和落实执法程序规定的监督检查。总队会同委执法监督处研究制定了节能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对行政执法裁量范围、种类、幅度进行了细化量化。围绕重大、疑难和举报案件,总队组织执法人员及时深入区县协调督导。针对节能和清洁生产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复杂,处罚数额较大的特点,坚持案审会议制度,根据企业违法事实证据和处罚依据,集中研究处理意见,确保处罚案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制度规定和程序依法查处。2016年,总队行政执法案卷抽查合格率达到100%,行政执法工作零违规,未发生执法投诉和复议诉讼案件。
 
       3、加强总队门户网站建设,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为搭建工业综合执法信息平台,推进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完成了总队门户网站基础建设,并上线开通运行。总队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党建和文化建设、监督举报、公众留言等栏目,为公众及时了解总队工作动态提供了信息平台和窗口。贯彻落实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行规定,抽调专人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网络连接调试和日常维护工作,按时限和要求认真做好总队执法人员信息、年度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执法检查等证据材料的审核录入和上报工作,确保提交数据和信息真实准确,保证监督平台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三)坚持队伍建设,强化管理,执法人员素质能力不断提升
 
      1、加大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履职能力。结合总队新增领域执法实践经验少的实际情况,总队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分专业分岗位年度培训计划,针对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执法业务知识等内容,组织开展了多次内部专题培训,人均达50学时。同时,先后分期分批安排执法骨干参加工信部举办的节能专题业务培训和京津冀三地执法工作交流学习班。一年来,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多种途径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新增领域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水平。
 
      2、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增强执行力。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定期组织开展形势政策法规教育、廉洁从业警示教育,总队坚持逢会必讲作风建设、逢节必提廉政要求,狠抓依法行政各项规定和总队规章制度的落实。执法人员自觉树立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明显提升,执法理念、工作作风、“窗口”形象明显转变,自我约束能力、执行制度能力、拒腐防变能力明显增强。
 
      3、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保证持证执法。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执法证件清理及管理工作,对总队持证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查,对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中执法人员基础信息进行调整。配合委执法监督处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全市节能、清洁生产、电力、监控化学品领域新申领执法证件145名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和市工信委通知要求,做好总队40名在岗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及注册培训各项工作,考试一次性合格率达100%。
 
(四)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党建工作保证作用发挥明显
 
      1、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市工信委《关于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总队制定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扎实抓好学习教育准备、思想动员工作部署、组织学习讨论、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总结提高六个环节工作内容的落实。总队领导班子率先垂范,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带头讲党课,带头查摆存在的问题。学习教育期间,总队不断创新学习教育方式,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围绕“四讲四有”四个专题进行学习研讨,组织抄写党章、学党章党规知识竞赛和硬笔书法展示活动,聘请专家学者讲专题党课,“七一”组织党员参观周邓纪念馆。通过专题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党性修养,争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
 
      2、抓好党建工作各项制度落实。总队坚持将党建工作同重点工作一起谋划部署,做到目标同向、工作合拍、措施配套。以重点工作的开展带动党建任务的落实,以党建任务的落实促进重点工作的开展,实现“两手抓、两融合、两促进”。结合总队实际情况,按照要求和程序做好办公室党支部委员补选、发展新党员、补交党费等项工作。按照市纪委巡视组和市工信委督查组对总队巡视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必整必改”要求,制定问题整改清单,保证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见底到位。为推进“一岗双责”、“三重一大”和民主集中制制度落实,制定和完善了总队廉政建设10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3、发挥工群组织作用,积极帮助职工排忧解难。充分发挥工会和妇联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主动帮助职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做好职工工资和住房公积金的调整补发。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定期走访慰问退休老职工,坚持职工生病住院探望,发动职工开展献爱心捐助活动。丰富职工的文体生活,组织观影、书法、球类等健康向上的趣味活动,营造总队和谐氛围。
 
过去的一年是总队异常忙碌的一年,总队全体执法人员克服种种不利因素和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等种种困难,积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担责,节能、清洁生产、电力领域行政处罚工作相继实现零突破,全面推动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强制性行业标准的贯彻执行,工业领域执法工作实现了质的飞跃,也积累了宝贵经验和创新性亮点。
       一是注重抓党建促作风,提升执法队伍战斗力。充分发挥政治思想和理想信念教育作用,将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活动与提高执法人员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紧密结合,努力培养迎难而上顽强拼搏的作风,践行忠诚担当作为要求,在重大专项执法和查处重大案件时,冲得上靠得住,圆满完成各项执法任务。
       二是注重抓创新促活力,构建“大执法”体系,提高执法监管效率。整合有效资源、优化执法模式,推进综合执法,做到“一企监察多项执法”,避免对企业的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针对一家企业同时进行了5项节能监察内容、4项清洁生产执法内容、3项电力执法内容,大幅度提高了执法工作效率。聘请多家节能专业机构协助检测核查,保证了执法监察的专业有效、合法合规,极大激发了执法活力效能,确保了重大执法任务按时完成。
       三是注重抓协同促合作,提高京津冀节能监察一体化水平。加强京津冀节能监察协同合作,与北京节能监察大队和河北省节能监察中心建立了“京津冀节能监察一体化”协同执法机制。搭建协同执法平台、教育培训平台、技术咨询平台和信息交流平台,定期会商研究节能监察工作,建立了由三地专家组成的百名专家库,开展异地协助执法,整合优势资源,形成监管合力。
      四是注重抓执法促服务,提高执法结果运用效果。牢固树立“服务政府、服务企业”的执法理念,把规范企业行为作为衡量执法质量和效果的标准,做到由单一监管向监管服务转变,由机械式刚性执法向人性化柔性执法转变。通过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监察,对19家企业下达了节能监察建议书,针对企业加强能源管理工作、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方面提出监察建议,创新了执法方式,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行政效能,化解了行政争议。
      五是注重抓机制促联动,提高落实责任体系的执行力。通过达沃斯保电专项行动,建立以总队主导,电力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综治部门、电力企业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构建了市级层面多部门研究重大事项、制定工作方案、分析重大案情、协调推进电力执法的专项行动模式。实践了上下联动、落实责任的执法体系,积累了大型活动保电的工作经验,为推进联合执法常态化,全面开展电力执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在总结2016年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执法队伍不够壮大,执法效能还不够明显,一般性检查多,对执法深层次问题研究不够深入,执法结果运用效果不突出,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业务素质仍需提高。
二、执法专项经费、执法车辆、专业装备与信息化手段等技术支撑保障还不够到位。
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缺乏整体策划和有效推进,“用执法推动知法”理念还需进一步提升。
四、党建工作缺乏足够的人力和精力投入,在高标准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上还有差距,在党员理想信念教育、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发挥基层党建作用、强化内部行政管理等方面还有待提高。以上问题我们必须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工作安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总要求,坚持以构建完善工业领域执法体制机制,切实发挥市区两级协同联动合力,坚持源头控制、管服并重、依法治理、夯实责任,着力提高监管效能,努力推进工业领域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着力推进工业领域综合执法工作
 
      1、坚持以食盐质量安全源头为重点,全力维护食盐市场秩序稳定。贯彻落实《天津市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依据国务院新修订的《食盐专营办法》、《盐业管理条例》法规和盐业改革政策,完善监管措施和手段,改进监管方法,以食盐质量安全源头为监管重点,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加大对食盐定点生产和食盐批发企业执行国家食盐产品质量标准和许可证制度,执行食盐跨区域销售政策和食盐储备应急保障措施等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强食盐质量安全隐患排查,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建立食盐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确保盐业体制改革过渡期我市食盐市场秩序稳定和食盐质量安全。
 
      2、坚持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重大节能专项监察为重点,全力推进市区两级节能执法。按照国家《“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去产能工作部署,围绕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强化监督执法,加大强制性能耗标准贯彻执行力度,依法淘汰和化解过剩产能。组织开展重点用能企业使用淘汰落后机电设备,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为重点的节约能源专项监察,加大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公共机构夏季室内温度控制管理,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填报,节能目标责任考评等项内容的检查抽查。通过编制监察手册、规范文书格式、组织业务培训、观摩交流等方式,提升区级节能监察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推进区级主管部门节能监察工作常态化、效能化。深化京津冀三省市节能监察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交流合作,加大资源整合,促进协同执法。
 
      3、坚持以落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制度为重点,全力深化清洁生产执法。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我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工作部署,依法开展对我市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清洁生产执法检查,建立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健全与市工信委、区县清洁生产主管部门、评审机构三方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积极创新清洁生产执法管理手段,强化技术、行政、法律三种防治手段,建立以技术支持、专业机构评审为主,行政执法检查、法律制约相辅助的执法管理模式,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清洁生产强制审核义务,完善清洁生产制度,加大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投入,确保我市“清新空气行动”目标任务稳步推进。
 
      4、坚持以健全完善执法协作机制为重点,全力推进电力执法。建立健全市工信委、市稽查总队、市公安局、市电力公司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研究制定我市分层级开展电力执法实施细则和配套办法,抓好蓟州和滨海新区落实街乡镇责任主体,推行三个层级网络化管理模式经验做法推广工作,全面推进电力执法分层级有序开展。结合全运会在天津举办的契机,广泛开展《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宣贯活动,联合市公安、电力公司等部门对比赛场馆周边地区及迎宾主干道沿线电力设施,以及重点企业用电安全等情况进行专项整治,排查用电安全隐患,加强日常巡查和检查,确保全运会期间电力保障和用电安全。
 
      5、坚持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为重点,全力促进监控化学品行业健康发展。针对监控化学品专业性较强的特点,加大专业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继续深入学习《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为2017年正式开展监控化学品执法工作做足准备。结合天津实际,深入企业,摸底调查,认真做好监控化学品监管工作,以加工、消耗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企业为重点,核查监控化学品数量和用途,不断加大监控化学品执法力度,切实预防和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着力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规定落实工作
 
      1、抓好行政执法责任目标管理。贯彻落实《天津市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执法工作的领导,定期分析研究工业领域综合执法工作情况,抓好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组织推动、督促检查工作。总队与各部门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后,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按要求分层级落实好年度执法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健全完善职权明确、责任清晰、层层抓落实、人人扛责任的工作目标责任制。2017年总队各部门依法履行职权率要达到100%,行政处罚案件合格率达到100%。
 
      2、抓好行政执法规范化监督管理。以落实执法工作责任和查办案件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配合委业务处室研究制订清洁生产、电力管理等执法领域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法单位和执法岗位工作考评制度,坚持执法程序、执法效率、案卷质量同步考核,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3、抓好执法人员廉洁教育和业务培训。以转变新理念、适应新常态、创新新招法、再上新水平为要求,加强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制定执法人员分领域分岗位业务培训计划,并抓好落实。有计划的组织安排执法业务骨干参加国家部委组织的专题业务培训,以及赴外省市学习考察,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确保查办案件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制度规定和程序进行,自觉维护市工信委对外“窗口”的良好形象。
 
(三)着力抓好基础性管理工作
 
      1、抓好总队各项行政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和落实。按照市纪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和基础管理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对不适用的予以废止,对不健全的进行完善,对缺位的抓紧建立,做到依法依规、务实管用,可执行、可监督、可追责。同时要狠抓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防止“破窗”现象,确保行政执法权干净运行。
 
      2、抓好总队门户网站和执法监督平台运行维护。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规定,做好总队门户网站开通后的在线运行工作,充分发挥总队网站在行政执法和日常工作中信息发布作用,规范网站信息发布及更新流程,完善网站建设,展现总队良好的窗口形象。按照市行政执法监督局以及市工信委执法监督处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操作流程,总队及各部门要专人负责监督平台日常工作,按照规定时限做好日常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案卷证据材料的审核录入上传等项工作,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准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抓好工业执法协同联动长效机制建设。加强与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市场监管委、卫生等部门,以市盐业总公司、市电力公司等单位的协调沟通,整合各方面资源,协商解决稽查总队综合执法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健全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协同联动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充分运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依法打击工业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加强相关省市之间的联系,及时沟通反馈有关信息,开展综合执法经验交流。
 
(四)着力加强党建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
 
      1、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重视抓好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和精神追求,端正思想品行和道德境界,全面提升队伍素质。组织开展“争创‘五好’党支部”、“争做合格党员”、“争当执法标兵”活动,充分调动总队全体工作人员积极性,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履职尽责,勤奋工作,努力推进总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2、加强党组织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各项制度规定,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的落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和工作方式,不断提升党组织工作的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后备干部和年轻干部的培养。
 
      3、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以改进作风、提高素质、落实制度、强化管理为目标,强化执法队伍作风建设。2017年总队将开展以强化作风,提高执行力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年”活动,以作风转变促进思想认识转变,促进思路举措出新,促进执行能力提升,促进担当担责意识增加,努力打造一支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执法队伍。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制度规定,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大问责力度,推动落实管党治党和 “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坚持用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突出问责,从严执纪。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真正做到依法用权、正确用权、干净用权。
同志们,新的一年任务艰巨繁重,让我们在市工信委的正确领导下,崇尚实干,积极作为,勤奋工作,为推进工业领域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而共同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在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我们总队领导班子向大家拜个早年,祝同志们鸡年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