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国家工信部《2018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计划》,9月7日,稽查总队联合东丽区节能监察中心,对天津天铁炼焦化工有限公司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联合检查组调取企业焦炭产品产量和能源消耗台账,抽查计量器具配备,验算各种能源折标系数,核算出企业2017年度焦化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并勘查了企业主要工序的用能设备。经检查,企业焦化工序在用2座6米50孔顶装式焦炉,设计产能为年生产焦炭100万吨,经核算企业2017年度焦化工序单位产品能耗低于《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2-2013)的限定值;能源管理方面,企业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手册,通过了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设立了能源管理岗位,专人负责能源统计与计量管理工作;节能技改方面,2017年度开展了循环水系统的水泵节能改造项目,预计每年可实现节能量19.75万KWh。
经现场调研,联合检查组认为企业节能空间较大,例如焦化工序将“湿熄焦降温”改为“干熄焦降温”技术并回收余热,吨焦能耗预计可降低40千克标准煤,年可节约3.2万吨标准煤(假设年度产焦炭80万吨);副产品加工提取工艺需进行结构调整优化,以上建议与企业达成共识,企业计划开始干熄焦节能技术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