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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总队依法开展我市烧碱企业能耗专项节能监察

更新时间:2018-09-24 19:19:28 文章来源: 浏览量:2921 字号:【 【打印本页】

 根据2018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安排,稽查总队近期对天津乐金渤海化学有限公司、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家烧碱企业能耗情况开展现场专项监察。执法人员依据《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7-2014)、《 聚 氯 乙 烯 树 脂 单 位 产 品 能 源 消 耗 限 额 (GB30527-2014)等国家强制性标准,核算企业烧碱、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通过查看能源报表和产品产量台账、抽查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翻阅能源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现场监察,目前已监察的2家烧碱企业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均未超过能耗限额标准。
从现场监察情况看,一是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良好,这2家企业的烧碱、聚氯乙烯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先进值;二是企业加强了节能管理工作,建立了能源计量器具和统计管理制度,各车间配备了专门的计量管理人员和能源统计人员,定期对各种计量仪表进行巡查、检定、维修,每天上报能耗原始数据;三是企业完成多个技改技措项目,例如增加了工序余热回收装置、对电解槽涂层升级改造、循环水风机改为水力驱动,集中于节约蒸汽和电力。

下一步,稽查总队将一如既往的崇尚法治服务的理念,在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过程中,大力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及相关利好政策,做好“能源诊断”与“开方治病”的工作,畅通技术服务信息渠道,为推动工业绿色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