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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总队依法开展我市合成氨企业能耗专项节能监察

更新时间:2018-09-18 19:06:06 文章来源: 浏览量:3116 字号:【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信部《2018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稽查总队8月对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能耗限额执行情况开展现场专项监察。执法人员依据《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4-2015)、《纯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9140-2012)、《甲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36.2-2015)等国家强制性标准,核算企业合成氨、纯碱、甲醇产品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检查组查看了企业能源与产品统计台账、抽查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等情况,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成氨、纯碱、甲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均未超过能耗限额标准。
检查组现场对生产线进行了查看,合成氨生产装置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纯碱生产装置设计生产能力为80万吨/年。甲醇生产装置设计生产能力50万吨/年,2017年企业进行了副产蒸汽回收并网节能改造工作,实现了余热回收利用;能源管理方面,能源管理中心已投入使用,能源使用情况均监控,以及时做出调整;计量管理方面,企业主要能源计量器具为电能表与蒸汽流量计,能源计量器具定期检定,配备率达到核算单位产品能耗要求。

最后,检查组针对企业工艺特点、节能潜力等方面做了全面分析,提出了在蒸汽余热余压利用上不够充分,还存在大量的利用空间,蒸汽管线冷凝水需集中回收等建议,得到了企业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