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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依法开展我市钢铁企业能耗专项执法监察

更新时间:2018-08-27 17:47:49 文章来源: 浏览量:6395 字号:【 【打印本页】

 按照国家工信部2018年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部署,稽查二队近期对天津钢铁集团、天津钢管制铁有限公司等9家具有冶炼能力的钢铁企业能耗情况进行专项监察,截止8月中旬,已经完成对7家钢铁企业的监察。执法人员对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核算企业烧结、球团、焦化、炼铁、转炉炼钢、电炉炼钢六个生产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通过调取产品产量和能源消耗台账、抽查计量器具配备、检查能源管理制度、查勘主要用能设备,依法作出监察结论,目前已监察完毕的7家企业尚未发现超过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行为。

7家钢铁企业2017年度综合能源消费量为781万吨标准煤,粗钢总产量1356万吨,平均吨钢综合能耗576千克标准煤/吨,低于钢铁行业协会平均指标(584千克标准煤/吨)。从监察结果看,一是企业关键生产工序执行国家能耗限额标准情况良好,共有2家企业的3个工序达到国家能效先进值;二是企业加强了对节能管理工作的重视,7家钢铁企业全部设立了能源管理岗位并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共有6家企业通过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5家企业建立了能源管控中心,对能源消费采取了有效管控措施;三是企业持续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单位产品能耗明显降低,投用的类似煤气综合回收装置、烧结矿显热回收装置节能效果明显,节能工作对企业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高。

下一步,稽查总队将持续用力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坚持执法与服务并举,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做好节能法律法规宣传,搭建技术服务平台,在推进企业节能降耗和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