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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开展监控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

更新时间:2017-11-07 22:23:36 文章来源: 浏览量:2675 字号:【 【打印本页】

 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开展监控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加强对监控化学品企业的监管,按照总队执法工作计划,稽查一队自6月份组成2个检查组,对本市监控化学品目录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和现场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提前下发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的基础上,总队联合辖区主管部门和所属集团公司,深入企业对生产特别许可资质、企业填报监控化学品统计报表数据、2016年度生产、使用、储存、销售台账及原始记录、厂区和生产车间管理制度及安全责任制落实等情况进行了综合检查。执法检查共出动人员355人次,车次59台次,下发检查通知书53份,对1家未按规定办理特别许可证的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通过执法检查,基本摸清了本市监控化学品企业现状。目前全市监控化学品目录企业共计74家,其中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企业4家,第三类监控化学品企业5家,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企业71家,涉及两个类别监控化学品企业6家。企业主要分布环城4区和滨海新区、蓟州区、宝坻区、武清区、静海区,目前正常生产企业53家,停产停业企业21家。对于检查中发现停产停业企业采取实地勘察设备设施,调取企业相关资料,留取现场照片的方式登记备案。对于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企业采取由区监控化学品主管部门和街道、村级分别开具证明的方式留取资料。同时做好全市监控化学品企业基本数据信息采集,建立企业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开展对监控化学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总队将以监控化学品企业贯彻执行履约和相关法规宣贯为重点,强化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健全完善监控化学品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履约和贯彻执行监控化学品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