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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总队深入企业一线开展工业领域综合执法检查

更新时间:2020-07-29 00:14:24 文章来源: 浏览量:2104 字号:【 【打印本页】

 

为深入推进工信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模式,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推动营商环境不断改善,723日,稽查总队会同滨海新区工信局对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开展工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检查。

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共涉及监控化学品、节能、清洁生产、电力等4个领域,执法人员分为4个工作小组,分别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监控化学品执法工作组:一是开展书面检查。执法人员对企业宣布的6个生产产品的年度产量台账、原材料台账和原始生产数据报表进行检查,宣布数据真实准确,未发现违法行为。二是对车间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对照车间平面图,深入总中控室和3个生产装置,对生产设施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新建、扩建、改建生产监控化学品设施的行为,对生产车间平面图进行备案登记。三是检查企业禁化武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企业宣布的6个产品均属于第四类不含磷硫氟监控化学品,2019年度总产量已达到国际视察阈值。企业目前尚未建立履约工作机制,执法人员提出应尽快建立禁化武履约工作小组的建议,并将帮助企业邀请履约专家共同做好国际视察预案等各项准备工作,为能够顺利通过国际视察打下坚实基础。

节能执法工作组:节能执法重点检查企业聚丙烯产品能耗指标、开展淘汰落后机电设备工作、建立和执行节能管理制度等情况。经检查,企业聚丙烯产品2019年度能耗指标为56.7千克标准油/吨产品,低于国标限定值,达标合格;企业现有电动机、变压器3242台,发现29台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电动机;企业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取得了体系认证证书,体系文件运行正常,能源计量制度健全,计量器具定期检验,企业设立了能源管理岗位,聘任了能源管理负责人,按要求定期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并按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在节能管理方面没有发现违法行为。针对发现的问题和管理不规范的情况提出整改要求:一是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立即制定淘汰计划对29台电动机进行更新;二是规范对耗能工质的计量和统计,对聚丙烯生产水与生活水用量按计量表实际值统计;三是加强对中压蒸汽温度和压力等参数的记录,更准确核算出实际消耗的热值。

清洁生产执法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清洁生产制度、原始材料情况,抽查了企业202014月原材料使用、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原始数据,重点检查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处理情况及污染物的检测报告,发现企业污染物监测及时有效、原始材料规范真实,未发现违法行为。针对企业现状,为企业提供国家鼓励工业节水技术及装备推荐项目及相关惠企政策,帮助企业节能减排提质增效。

电力执法工作组:深入企业压缩空气变电站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和明显的电力隐患。针对企业电压等级高、电力系统大、电力设备多的特点,提出对外包服务单位加强严格管理和考核、规范高压电工证件集中管理和运行检修工作记录等建议。

现场检查结束后,稽查总队领导及执法人员与滨海新区工信局相关负责同志、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管理情况提出表扬,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专业有效的建议。企业负责人对稽查总队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精准专业的服务指导表示充分肯定和感谢。下一步,稽查总队将持续加大工业领域综合执法监管力度,以提升执法管理水平为抓手,不断夯实我市营商环境的法治之基,为推动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