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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总队组织2020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企业自查

更新时间:2020-06-16 06:23:19 文章来源: 浏览量:1894 字号:【 【打印本页】

 为保障2020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顺利开展,按照工信部工作统一部署,稽查总队组织企业开展现场监察前的自查自报工作。

稽查总队于6月中旬召开了2020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业务培训会,现场对列入监察名单的44家企业讲解了自查报告的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并下发了专项通知,对自查报告模版及表格的下载地址、自查报告上报时间做出了明确说明。通过企业自查自报一方面能够使企业对自身能源管理、统计等各方面进行一次全面梳理与排查,另一方面监察机构能够充分了解企业能源利用状况,使现场监察工作更加有的放矢,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

稽查总队逐年不断完善企业自查方式及内容,此次新增加了上报2019年度能源消费及产品产量、在用机电设备台账环节,方便追溯企业能耗数据填报来源和规范机电设备台账信息内容。

下一步稽查总队将持续跟踪企业填报自查报告进度,做好指导填报工作,保证企业按时反馈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