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稽查总队开展发电企业节能专项监察

更新时间:2019-04-02 00:34:21 文章来源: 浏览量:6224 字号:【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推进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稽查二队联合各区工业节能主管部门对我市辖区内规模以上的20家发电企业开展全覆盖节能专项监察,此次监察涵盖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开展能源审计、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及是否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等五类执法事项。

3月,累计对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天津陈塘热电有限公司等8家发电企业开展执法检查,8家企业总装机容量10468MW2018年度综合能耗1368.13万吨标准煤,累计实现供电量4189795万千瓦时,平均供电单耗290.59克每千瓦时。通过检查发现,上述8家发电企业普遍存在日常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使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综合厂用电率偏高等方面的问题,为贯彻落实“天津八条”工作要求,深入实践“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稽查二队在进一步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应用节能新技术降低能源消费等方面向企业提出了建议,累计提出监察建议9条,切实帮助企业强化日常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用消费。

下一步,稽查二队将持续推进发电企业执法检查工作,及时做好数据汇总分析,构建我市发电企业信息数据库,为我市工业节能工作的开展做好数据支撑;始终贯彻“执法服务企业”的工作理念,持续加强服务力度,在“执法普法”、“节能挖潜”等方面下功夫,为企业出实招、办实事,帮助工业企业降本增效,推动我市工业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