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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信部对我市2017年国家 重大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更新时间:2017-11-03 23:53:17 文章来源: 浏览量:0 字号:【 【打印本页】

  

国家工信部对我市2017年国家

重大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为督促落实工信部《2017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确保全面完成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工信部对全国31个省市的2017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开展情况和工业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1023日至24日,工信部节能司副司长杨铁生率督查组对我市进行督查,听取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我市工业节能形势和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组织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关于专项节能监察开展、监察结果及处理情况的报告,实地抽查了振兴水泥、天钢联合特钢、天瑞水泥、耀皮玻璃等4家企业接受节能监察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尹继辉会见督查组一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王景梁、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总队长赵昌发进行工作汇报并陪同检查。

按照工信部2017年开展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的要求,我市已对50家列入国家重大专项的企业开展了监察,对2016年国家重大专项节能监察中违规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监察发现,2家钢铁企业能耗限额超标不合格,1家平板玻璃生产企业能耗限额超标不合格,1家水泥生产企业能耗限额超标不合格,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4份,节能监察建议书12份。依据监察结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在网站上公告了天津市钢铁、水泥企业2016年工序单位产品能耗情况,并函告市发展改革委对超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钢铁企业执行阶梯电价政策。

工信部督查组充分肯定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在依法推进全市节能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对天津市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做法和成效表示满意,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进一步加大市、区节能监察机构体系的建设力度,尽快充实市总队节能监察人员力量,逐步设立区级节能监察机构,以适应新时期节能监察工作的要求;二是进一步细化节能监察工作流程标准,提高报告质量;三是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提高执法工作水平效能。

下一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将组织市工信稽查总队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认真落实督查组整改要求,完善节能监察制度,提升节能监察能力,规范开展节能监察,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确保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