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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总队对石化企业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检查与调研服务工作

更新时间:2019-09-12 15:58:24 文章来源: 浏览量:0 字号:【 【打印本页】

为提高执法工作效能,减轻企业迎检负担,稽查总队深入推进工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模式,对相关企业开展监控化学品、节能、清洁生产、电力等领域行政执法“综合查一次”。近日,稽查总队总队长赵昌发带队深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与调研服务工作,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关于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发展瓶颈以及检查事项的自查情况汇报,并深入大芳烃车间党支部交流学习“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党建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分别围绕监控化学品、节能、清洁生产、电力等领域开展。一是监控化学品执法:检查了烯烃部2018年度宣布数据报表和生产原始数据,对《全国监控化学品统计报表》填写不规范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修改并备案登记;对环氧乙烷和乙二醇产品的2018年度原始生产数据进行重点核算,对年统计报表和月统计报表备案登记;深入生产装置区,比对平面布置图,未发现违法新建、扩建、改建用于生产监控化学品设施的行为。二是节能执法:重点检查节能制度建立和执行、能耗指标完成和机电设备能效提升等情况。经检查,企业2018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为288.7万吨标准煤,炼油、乙烯、聚丙烯、乙二醇四种产品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达标合格;企业按规定设立了能源管理岗位和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开展能源审计和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工作符合法定要求;执法人员对企业合理制定淘汰落后机电设备工作计划进行了指导。三是清洁生产执法:现场检查了企业原材料使用、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原始数据,抽查了企业201917月数据,重点检查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处理情况及污染物的检测报告,发现企业污染物监测及时有效、原始材料规范真实,未发现违法行为。现场针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情况,提出了规范企业公开信息途径、内容等建议,督促企业主动信息公开,强化企业自律,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电力执法:检查了企业依法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和《自备电厂并网协议》情况,抽查了企业7月份的用电缴费发票,并实地检查企业热电部电气车间220千伏变电站和110千伏1号变电站,确认计量表计管理规范,现场提出增设挡鼠板、清除电力设施上鸟窝、清除室外变压器周边杂草、对自流坪地面加强绝缘监测等4项建议,未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

现场执法检查后,执法人员与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对执法检查和工作建议等情况进行综合反馈,同时就工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进行宣贯。企业负责人对稽查总队综合执法一次进场、多项执法分项开展减轻企业迎检负担的做法及在执法中表现出的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给予充分肯定,对执法检查提出的问题立即做出限时整改安排。稽查总队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天津八条”工作部署,持续开展综合执法调研服务工作,践行执法与普法、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理念,同时加强与企业的支部共建,以解难题出实招、创新执法服务模式为突破口,切实为企业依法依规生产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